(五)不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,,,,,,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、审计报告的;;;;;
(六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,,,,,,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;;;;;
(七)有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执行职务行为的。。。。。
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因前款所列行为取得的收入,,,,,,依法予以追缴或者归国家出资企业所有。。。。。
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,,,,,,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,,,,,,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。。。。。
第七十二条 在涉及关联方交易、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,,,,,,当事人恶意串通,,,,,,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,,,,,,该交易行为无效。。。。。
第七十三条 国有独资企业、国有独资公司、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,,,,,,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,,,,,,被免职的,,,,,,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、国有独资公司、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;;;;;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,,,,,,或者因贪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,,,,,,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、国有独资公司、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。。。。。
第七十四条 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、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执业准则,,,,,,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,,,,,,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。。。。。
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,,,,,,构成犯罪的,,,,,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。。。。
第九章 附 则